首页 美食 正文

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举办“卓越合作伙伴”座谈会

大会主席团决定撤回议案的,应向大会公开说明撤回理由。

主要原因在于如下方面。(四)司法保障问题 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在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成之前必然会出现事权与财权的失衡。

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举办“卓越合作伙伴”座谈会

因此,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在省级统管情况下,人、财、物的保障有必要向集中管辖法院倾斜。因此,伴随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必然会导致行政申诉信访案件的跨区域集中以及由此带来的信访维稳难题。[3]对于当事人而言,即便集中管辖法院在便民诉讼方面作出一些探索,比如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移送立案、远程审判、巡回审判等方式,毕竟这些便民措施目前还很难常态化,还仅仅是对常规审判方式的补充,而不是替代。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公告》部署要求,山西将全省分为4大片区,实行中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相对交叉管辖,2至4个中级法院为1个片区。先期在北京、上海成立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其中也是把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

目前多数试点地区采用这种集中方式。集中管辖法院所在地的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主要对集中管辖法院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非集中管辖法院所在地的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主要就案件协调和解、信访维稳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此时关于会议表决制度的规定虽然较为笼统、粗疏,但大体上仍可看作是建立了以后全国人大会议表决制度的基本框架:(1)规定了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会议需要代表参加会议的法定最低人数,即须有参加代表过半数的出席,始得开会。

(第12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7条却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具体办法,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但在授权规定中须明确,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和大会主席团关于表决规则及具体程序的决定,不能违反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第13条)[[8]]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再次对表决制度作出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表决事项越重要,其程序应当越完善,执行也越严格。举行每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涉及议案表决和决定任命两项议程,通常制定三项表决办法,即议案表决办法(大会主席团通过)、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举办“卓越合作伙伴”座谈会

通常情形是,赞成与反对(有时还有弃权)的票数达到一定比例,而法律明确规定达到某一比例表决产生某种法律效果,如多数国家的法律均规定普通法律案在议会获得半数以上多数即通过,而宪法修正案需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多数通过。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规定会议有效的最低人数要求,另外一种情况是规定表决通过所需赞成票必须达到所有议员或代表——无论其是否参加了会议——的某一比例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由主席团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10]]。

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未通过时,相关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第29条)1954年9月20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于宪法的修改案、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的通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9条的规定。此外,在无记名电子表决中,没有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而是由工作人员直接宣读表决结果,这也不尽合理。评价一个社会的民主时,不仅要问实行什么规则,而且要问在何处实行,是否始终一致。

(第36条)宪法的修改,则采用投票方式表决。(第37条) 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的具体表决权利及其法律保障,使全国人大会议表决制度更趋完善。

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举办“卓越合作伙伴”座谈会

实际上,笔者通过查阅中国人大网上文字直播发现,根据大会议程安排惯例,每次全体会议的表决和选举票最多4张,需一次性填写,代表写票时间一般在3分钟左右。但现行全国人大会议表决制度仍存在规定过于分散、制度不完整、一些规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

但全国人大现行表决制度中没有规定表决不能公开。如果大会没有选举和决定任命议程,议案的表决方式由主席团决定。10.明确表决的完成时限 可参考国外议事规则中规定的表决完成时间,规定完成一项表决所需要的大致时间,由大会主持人严格执行。即使参照现有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其合法性也应受到质疑。对因收回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的无效表决,主席团应立即宣布休会和推迟至下一次全体会议上重新表决。(甘超英:《德国议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页)英国议会中的分门表决制度见尹中卿等译:《六国议会议事规则》(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中英国平民院议事规则第十章、英国贵族院议事规则第九章。

这可以提高会议的议事效率,还可以防止延缓表决或无故推迟表决。立法法对法律案的撤回程序更为严格:列入全国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谢维雁(1968—),男,汉族,重庆忠县人,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5]] 许士光:《人大选举表决用语应当规范》,载《人大研究》2007年第3期。

2.对谁有权决定表决方式的规定存在冲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具体表决方式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决定。段鸿斌,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54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5.对表决异议的处理 代表如果认为秘密写票和电子技术设备、监票、记票等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有权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书面异议。秘密会议要求表决的过程、表决结果、表决的法律效力不能公开,否则,不能称为秘密会议,也无需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专门规定。从国外看,议会表决一般针对宪法修正案、法律案、选举案及其他事项等不同类型设计了不同的表决程序。

表决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监督权的主要途径,主席团只是会议的临时机构,由其决定具体表决办法,不能彰显宪法法律的权威性。(第33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因为电子表决系统也存在被人为操纵、非法干扰的可能,应当设置专人在运用电子表决系统进行表决过程中对电子表决系统进行全程监督。这一方面实现了表决的意见聚合功能,另一方面也实现了表决的合法化功能,后者是少数意见服从多数意见的基础。

[[4]] 见甘超英:《德国议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41页。具体内容包括:(1)规定了决定表决方式的主体。

[[6]] 参见王瑞贺:《新加坡国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页。总监票人数由主席团决定。[[7]] 如美国众议院议事规则第135条规定:众议长可以指示秘书长用点名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或形成有效的法定人数的程序。它涉及两个方面的限度:一是参与表决的主体范围的限度(基数)。

(4)表决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这到底指不计入哪种表决票数?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都属表决票数。

(第18条)这一规定实际确立了多种表决方式。须有出席代表过半数的同意,始得通过决议。

同时,历次全国人大会议的文字直播显示,主持人、监票人及工作人员的表决用语基本固定。(二)不同法律中相关内容规定不一致甚至冲突 1.表决方式的规定不一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全国人大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可以采用的表决方式有三种,即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和其他方式。

打赏
发布评论

  • 获取随机昵称